近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四川法院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工作情況(2019-2021)》白皮書和典型案例。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級高級法官張天智介紹說,2019-2021年,四川法院共受理不正當競爭案件504件,審結439件,結案率87.1%。
白皮書指出,案件呈現六大主要特點:一是涉案訴訟標的額普遍較高;二是仿冒糾紛成為常見多發案件;三是侵害商業秘密糾紛多發易發;四是不正當競爭糾紛與其他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交織;五是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等新型案件不斷涌現;六是案件主要集中在成都地區。從地區分布來看,全省法院逾八成的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集中在成都地區。
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多件與互聯網有關。省法院民三庭庭長楊麗告訴記者,涉互聯網領域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既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互聯網領域的延伸,也有互聯網環境下發生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如仿冒他人域名、網頁等標識刻意攀附其他經營者商譽;利用技術手段妨礙、破壞競爭對手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正常運行;通過強制跳轉等方式劫持他人網絡流量;通過刷單炒信等方式影響網絡平臺數據信息的真實性;惡意利用網絡平臺投訴機制詆毀他人商譽等。
“四川法院在審理涉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時,堅持重拳出擊,嚴懲混淆市場、屏蔽封鎖、劫持流量、刷單炒信等違法行為,讓不正當競爭行為實施者付出沉重代價。”楊麗告訴記者,四川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引領作用,加強對新領域新業態的司法保護。綜合考量新型市場競爭行為是否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是否給其他經營者造成損害及損害的程度,以及是否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防止因過度干預市場競爭阻礙創新。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的案件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與其他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交織的情況。楊麗表示,知識產權制度保護智力創造成果,并通過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知識產權專門法分別進行調整規范。對于與智力創造成果及權利有關,又不能通過知識產權專門法保護的,就由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補充保護。反不正當競爭制度是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補充,它為知識產權制度提供兜底性的保護和救濟。比如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的域名、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姓名以及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相同或近似的標識等,容易造成混淆的這些行為均構成不正當競爭。
“在不正當競爭糾紛中,不少原告在提起商標權、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同時,還主張被告的被訴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楊麗建議,經營者在進行維權訴訟時,綜合分析被侵權類型,全面主張權利,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談到全省法院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的下一步工作打算,張天智表示,全省法院將從四個方面持續發力,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一是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進一步凈化市場環境;二是依法審理濫用訴權的“碰瓷式維權”案件,禁止干預他人正當經營活動的行為;三是努力構建訴源治理大格局,進一步提升工作實效;四是持續深化司法改革機制,進一步升級服務能力。注重發揮成都互聯網法庭集中管轄涉互聯網不正當競爭案件的優勢,積極探索互聯網空間的“規則之治”,引導互聯網平臺良性競爭、規范發展,為四川數字經濟依法治理貢獻法院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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