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日前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奧的斯機電電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按規定維護保養電梯案》(深市監華處罰〔2022〕龍華51號)顯示,奧的斯機電電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存在特種設備違法行為。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第七十一條“有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責令電梯、起重機械維護保養單位改正,處一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罰款,并提請許可實施部門依法吊銷其相應的許可證”的規定,對其罰款10000元,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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