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電子科技大學智慧金融研究所和酷連科技宣布,雙方將在基于區塊鏈的權威證明協議、隱私計算、用戶身份認證等前沿技術領域展開多項學術合作。
2022年以來,雙方合作的兩篇論文《A low-cost and verififiable sealed bid auction protocol based on smart contracts(一種基于智能合約的低成本可驗證的密封出價拍賣協議)》《An electronic auction scheme based on smart contracts and IPFS(一種基于IPFS和以太坊區塊鏈的低成本密封投標拍賣方案)》分別被IEEE國際會議和中文核心期刊《計算機工程》英文國際版錄用。
在當今互聯網世界,電子拍賣主要存在哪些問題?星際文件系統(IPFS) 和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能在其中發揮怎樣的作用?未來又會出現哪些新的發展趨勢?針對上述問題,電子科技大學教授吳曉華一一進行了解答。
1、過度中心化是電子拍賣當前最大痛點
Q:電子拍賣在當今互聯網世界中扮演一個怎樣的角色?你為何會對這個領域感興趣進行研究?
吳曉華:電子拍賣在當今互聯網世界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除了正常的在線交易之外,商品的購買方式是電子拍賣,電子拍賣尤其適用于沒有明確價格的商品,例如具有珍藏意義的名人字畫、紀念品等,或是某個稀缺資源商品等,都可以采用拍賣的方式促進其流通性,從而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
近幾年電商領域的快速崛起,使得在線交易和拍賣的方式受到越來越多關注,而且我個人曾經在某個小型的在線拍賣平臺拍賣過小物件,對這種新穎、方便的交易方式很感興趣。再一個是本人實習期間做的項目也是一個關于在線交易的后臺管理項目,因此決定對這個領域進行進一步研究。
Q:當前電子拍賣主要存在哪些問題?導致這些問題出現的根源是什么?
吳曉華:當前的電子拍賣可以根據是否需要第三方和賣家參與確定中標者,分為中心化的、部分去中心化和完全去中心化的三種。
絕大多數是第一種——中心化的電子拍賣,這種拍賣只是簡單用互聯網技術替代了傳統的線下交易模式。這種電子拍賣存在過度中心化的問題,會導致第三方在整個拍賣過程中的權利過大。
另外兩種電子拍賣主要存在安全性、隱私保護以及效率問題,即如何在沒有可信第三方的條件下保護用戶隱私、保證交易過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并有效防范各類針對性的攻擊行為。這些問題產生的根源往往是過分依賴某一項技術或者多項技術之間的不兼容。
Q:針對上面提到的過度中心化問題,它具體有哪些體現?
吳曉華:過度中心化包括權利的中心化、模式的中心化、存儲的中心化。
權利的中心化是指第三方在其中扮演一個交易平臺的提供者、交易規則的制定者,他們可以主導交易過程、選擇中標者;第三方相對于買家和賣家占據主導地位,他們可以決定是否發布賣家的商品、以何種優先級的方式發布,或對賣家收取高額手續費等。
模式的中心化是指本來交易雙方可以直接完成交易,現在卻需要一個第三方來做中間商促成交易(他們出現的原因是可以對交易做公證,前提是可信可靠的第三方),從而形成了以第三方為中心的模式結構。
存儲的中心化是前兩種結合的結果,所有的用戶信息和交易數據都存儲在第三方的服務器上,他們可能會拿用戶的數據做非法交易或者泄露用戶隱私等,這使得用戶數據的安全性和隱私性得不到保證。
2、“IPFS+智能合約”打造低成本拍賣方案
Q:你在論文中提出,通過采用星際文件系統(IPFS) 和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可構建一個無需第三方平臺的低成本拍賣方案。這個方案可以有哪些具體優勢?
吳曉華:第一個優勢是依靠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移除了傳統電子拍賣過程的第三方,從而擺脫了中心化組織結構帶來的各種問題。
第二個優勢是低存儲成本,通過對當前基于區塊鏈的電子拍賣方案進行調研,我發現這些方案普遍未考慮用戶的存儲成本,而在區塊鏈上存儲大量的商品描述信息和圖片信息是很有必要的,通過引入星際文件系統,可以保證數據可追溯的條件下,極大地降低用戶的存儲成本。
第三個優勢是通過采用密碼學技術(承諾機制和零知識證明算法)可以實現用戶出價的隱私保護和中標結果的可公開驗證。
Q:這個方案適合哪些類型的電子拍賣平臺采用?在方案落地過程和實施過程中,平臺可能會遇到哪些挑戰?
吳曉華:該方案適合于公開出價拍賣和密封出價拍賣的電子拍賣平臺采用,由于該方案只考慮了拍賣過程中用戶的出價隱私和交易結果的可公開驗證,未考慮前期賣家商品的正品鑒定和物流等其他配套服務的組織協調等,因此在方案落地過程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在賣家資質審查、商品版權鑒定和其他服務例如物流配送等方面面臨挑戰。
Q:在未來的互聯網世界中,電子拍賣平臺會出現哪些新的發展趨勢?
吳曉華:一是更加新穎友好的交互模式:當前的電子拍賣平臺對于商品的展示過于單調,一般只有文字描述和部分圖片展示,這對于不太清楚商品屬性的用戶來說不夠友好。隨著VR技術、全息投影等技術的發展,未來可能會出現更加智能化的、身臨其境的交互模式,例如可觸摸式的交互、三維立體的商品展示方式等。
二是更加智能和高效的監管機制:當前的電子拍賣平臺對于賣家發布的商品的正規性、合法性的監管以及平臺用戶行為的監管不夠智能和高效,往往具有一定的滯后性,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進一步發展,未來可能會出現智能化的監管方式,可以提前發現用戶行為的違規性、商品的不合法性,從而提前給予制止和懲罰處理。
三是更加安全的技術支持:隨著區塊鏈、密碼學、量子通信等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必將進一步提高拍賣平臺的安全性和隱私性,可以防范更多針對性的攻擊行為,保護用戶的數據安全和隱私安全,以及平臺安全。
3、科技發展的過程中應該時刻伴隨著監管
Q:自去年以來,國內外數字藏品交易平臺風生水起。從發展層面看,數字藏品交易平臺和電子交易平臺之間,存在哪些相似或者可借鑒之處?
吳曉華:數字藏品是使用區塊鏈技術,對應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的唯一數字憑證,在保護其數字版權的基礎上,實現真實可信的數字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以區塊鏈為核心的數字技術能夠規范數字內容標準、明確數字內容的權利歸屬、完善數字博物館建設,將成為文博文物數字化的新一代基礎設施。
Q:科技與監管該如何相輔相成?
吳曉華:科技發展的過程中應該時刻伴隨著監管。在區塊鏈領域,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應該伴隨監管機制的完善,例如眾多新型共識機制需要適配針對應用場景的激勵機制來進行監管,并且需要特定的監管節點保證網絡安全和懲罰惡意節點。在發展區塊鏈的過程中不僅要關注吞吐量性能等指標,還需要從社會學,心理學等角度來考慮參與節點的心理,并搭配完善的監管機制。
如iBox、唯一藝術、女媧NVWA等國內數字藏品交易平臺同樣利用區塊鏈作為底層技術,在去中心化網絡中更加需要監管機制與應對措施。其在監管方面應該形成一套完整的監管體系,眾多交易平臺應該遵從該體系,所以在監管方面應該同歸,而由于功能多樣性、藏品定位多樣性的存在,未來的交易平臺應該是多樣化的。
Q:技術可以真正解決誠信、隱私、公平等這些帶有濃厚道德色彩的問題嗎?
吳曉華:我認為,從某種程度上講是可以的。技術可以解決在可接受范圍內的誠信、隱私和公平等問題,但是如果指望技術完全解決人類的誠信、隱私和公平是不可信的。利用技術來解決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如何將人們口中的誠信、隱私和公平轉化為數學定義的、或是某個范圍內可接受的具體化的定義,而不是采用形式化的、模糊不清的定義。一旦定義好了這些概念和需求,再采用或創造與之匹配的技術是可以解決這些問題的。
(文丨馮銘 )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