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日前發布通知,自6月1日起,對市區住房保障資格申請、受理及動態管理進行規范、調整,并進一步放寬申請條件。記者注意到,新就業職工申請保障房不再受收入的限制。
6月5日,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不到1年的郭霞通過了石家莊市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成為按新政策申請到保障房的新就業職工之一。她希望“盡快能有個穩定的住所”。按照舊政策,郭霞的收入情況是不符合申請住房保障條件的。
據介紹,以往,石家莊規定,申請住房保障的新就業職工人均年收入應低于上年度市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石家莊市住建局在受理過程中發現,“現今很多新就業職工的收入水平已經高于石家莊市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但同時這些新就業職工的購房能力不足。按以往規定,很多有住房保障需求的新就業職工就會被擋在保障線以外,住房保障的意義大打折扣。”
根據新政策,畢業未滿5年的新就業職工申請住房保障,只要“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租金”即可。
據了解,為了保障人才政策的落地,新政策規定,持有市內4區人才綠卡(B、C卡)的申請人按照新就業職工申請,不受“畢業未滿5年”的限制。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只要具有市內4區戶口,就可以申請住房保障,不再受本市戶口滿1年的限制。而此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如果是單身申請人,需提供父母身份證。
對于外來務工人員,石家莊規定,在單位證明方面,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只需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即可,無需再提供單位的完稅證明、經營場所證明。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列入企業名錄的企業員工申請住房保障,無需提供單位證明。
在居住證明方面,持有居住證的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住房保障,只需提供居住證即可,無需再提供如租賃備案、租房合同等居住證明。在收入證明方面,新就業職工申請住房保障,只需提供本人的《在職證明》即可,不用再提供《收入證明》。(記者李昱霖 通訊員張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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