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時報報道,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五部門就進一步規范互聯網發布租房信息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擬規定,租金、傭金等明碼標價;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機構(含分支)重復發布;下架發布超過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發布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該征求意見稿還規定,進一步規范互聯網發布本市住房租賃信息。要求互聯網交易平臺不得為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未按規定辦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限制發布的企業、從業人員發布住房租賃信息。
該征求意見稿,進一步規范發布住房租賃信息主體。明確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本市住房租賃信息的企業要依法登記且正常經營;信息發布人員持有從業人員信息卡;要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要求住房租賃企業及時將房屋租賃合同信息錄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在互聯網交易平臺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展示房源信息的頁面同步展示企業、從業人員真實合法身份標識、企業投訴受理電話、在本平臺被投訴的記錄、發布房源信息的數量、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信用記錄和合同示范文本。對違規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房源信息的企業、從業人員,暫停信息發布1至3個月;違規發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發布本市住房租賃房源信息。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