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深圳市住建局發布《深圳市住房發展2021年度實施計劃》,公示了2020年商品住房、公共住房、租賃住房完成情況及2021年實施計劃。
商品住房方面,2021年深圳計劃供應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頃,其中新供應用地58.3公頃,更新整備用地91公頃。計劃新開工商品住房建筑面積700萬平方米,約7萬套。計劃批準預售和現售商品住房面積為600萬平方米,約6萬套。
公共住房方面,2021年深圳計劃供應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頃,其中新供應用地74公頃,更新整備用地19公頃,舊住宅區拆除改造(棚戶區改造)用地81公頃,其它(含工改保)用地40公頃。計劃基本建成(含竣工)公共住房2.7萬套。2021年計劃供應公共住房3.5萬套,力爭供應4萬套。
租賃住房方面,2021年深圳計劃供應租賃住房用地37公頃(包含在2021年計劃供應居住用地總量363.3公頃中)。全市計劃建設籌集租賃住房10萬套(間)。
另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深圳市將重點規范城中村住房規模化租賃改造,由市住房建設局制定完善“指導意見+實施指引+技術標準+分區計劃”的實施體系。各區要推動落實一批試點項目,發揮國有企業和村集體股份公司在城中村住房規模化租賃改造的積極作用。
在保障與措施方面,繼續嚴格落實“新深八條”調控政策,嚴格執行限購、限售、限貸、限價、限戶型“五限”政策,確保各項調控措施落實到位。
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導制度,一手住房預售價格原則上不得超過去年同地段一手住房預售價格。
強化一二手住房聯動調控,確保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政策執行到位;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開力度,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二手住房掛牌價格發布,引導商業銀行合理發放二手住房貸款,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引導市場理性交易,穩定市場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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