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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獲悉,遼源市11家機動車檢測公司涉橫向壟斷協議、大幅漲價案件,被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總計罰款21萬余元。
2020年6月,遼源市市場監管部門調查發現,遼源市東升汽車檢測有限公司、旭日汽車檢測有限公司、通安汽車檢測有限公司以及東遼縣東升汽車檢測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
為提高機動車檢測價格,2016年6月,該4家公司首次聯系與其具有競爭關系的5家公司進行協商,達成并實施了固定服務價格的壟斷協議,定價為每臺160元,營業收入存到約定賬戶并依約分配。每次分配,各公司負責人在檢測收入匯總和收入分配明細上簽字,相互監督。從2017年6月起,又有2家公司先后加入并實施該協議。同年11月,各公司了解到機動車檢測收費要實行經營者自動定價,遂召集公司負責人再次協商提高價格。在各公司第一次達成固定價格的協議前,市場實際檢測價格約為50—100元,大多低于政府指導價。
經過第二次協商,該4家公司和遼源市通利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鎧達汽車檢測有限公司、快通機動車檢測有限責任公司、錫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通達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龍山區利民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有限公司、東遼縣運安車輛檢測有限公司再次達成協議,將機動車檢測價格調高至每臺260元。
協議規定,任何公司如在協議有效期內退出,需支付其他公司每家20萬元的補償金,并且經營權無償歸其他公司所有,不得再從事機動車檢測;不按時繳納費用及上繳營業款的公司,每次還會面臨5000元罰款。協議生效后,有消費者到監管部門舉報,原遼源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現遼源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后對上述漲價行為予以制止,各公司立即將檢測價格恢復到了每臺160元。但不久后,各公司按照上述協議,再次將價格上漲到每臺26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遼源市的各汽車檢測公司之間具有競爭關系,先后兩次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變更服務價格的協議,排除、限制相關市場競爭,抬高了當地機動車檢測服務價格,損害市場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利益。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認定,該行為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考慮到各家公司在2018年11月已相約停止違法行為,符合《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予以從輕處罰,因此,除了作為組織者的4家公司被處以2019年銷售額3%的罰款外,其余7家公司均被處年銷售額2%的罰款,總計2159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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