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實施。個人信息保護關乎你我他。信息化發展越迅速,個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就越深入、廣泛。如果放任算法對信息過度收集,就會讓人人都成了“透明人”,時刻被“圍觀”“偷窺”,毫無隱私可言。
網絡非法外之地,平臺、企業等個人信息處理個體也不能是“法外狂徒”。在個人信息利用和保護之間,法律明確劃出紅線、立下規矩,有助于消除灰色地帶。
技術不是“丹書鐵券”,算法也不能超越一切。披著技術的外衣偷雞摸狗,干著侵犯別人隱私的非法勾當,法律難容,市場難容,必將遭到唾棄,受到制裁。隨著《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落地實施,從源頭防范個人信息泄露已經有法可依。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壓實各方責任,盡到應盡義務,加強監管執法,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同意權,讓個人信息不再“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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