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武曉莉
掃碼租了個怪獸充電寶,歸還時才發現是自動扣款的;發中通快遞時簽的協議已自動勾選“先寄后付”,待寄件時卻發現是自動扣款的;打開免密支付,發現很久以前卸載的優酷APP一直在自動續費……
這些并沒有事先告知的扣款套路,你遇到過嗎?是否是用戶自己沒有事先仔細看、在不使用服務時沒有主動取消惹的禍?商家的這種行為是否侵犯了消費者權益?
不知不覺被扣費
記者外出時手機沒電,在位于北京王府井的飯館里發現有怪獸充電,便掃碼租了一個。40分鐘后,記者在歸還怪獸充電寶并付款時發現,微信不僅自動添加了怪獸充電小程序,還記錄了記者的手機號、頭像、位置等個人信息。記者想付完款就刪掉小程序,卻已經被自動扣了4元錢。
作為低頻用戶,記者并不記得曾授權怪獸充電寶自動扣款功能,并且因為擔心被自動扣款,前不久已關閉了免密支付功能。為什么還被自動扣款呢?記者打開支付寶才發現,優酷視頻等幾款APP都在自動續費,但是記者已經至少一年沒有使用過優酷視頻了,就連APP客戶端都早已卸載了。
當《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就此現象采訪TalkingData法務合規負責人兼數據合規官葛夢瑩時,專家發現自己也剛剛吃了自動扣款的“啞巴虧”。
據葛夢瑩介紹,自己在支付寶平臺使用中通快遞小程序寄件時,就發生過這樣一件事。“首先,在付款方式上,在沒有任何協議和同意告知內容的情況下,系統已幫我默認選擇了芝麻信用的‘先寄后付’服務。其次,為了正常使用服務,系統讓我同意并接受《快遞服務協議》,而且其默認勾選項就是‘同意’。很顯然,我對此并不充分知情,系統沒有讓我自愿作出選擇。而當我點擊‘同意’后,系統只提醒我本訂單是先寄后付,且支付平臺將自動扣款。”
“在所有寄件選項中,系統并沒有提供自動扣款的選項和協議。”葛夢瑩說,“當我打開免密支付/自動扣款功能時,卻發現已經授權了商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自動扣款服務。”
據記者了解,此類現象并非個案,在百度搜索中輸入“自動續費”和“自動扣款”,網上有數百條針對類似遭遇的吐槽、投訴帖子。
自動扣款的合規性
“充電寶這類應用在第一次使用時,確實都是開通免押金和自動扣款的。”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網絡安全研究中心測評實驗室副主任何延哲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如果用戶不同意這個機制,就借不了充電寶。”
何延哲認為,“充電寶這種自動扣費機制,和共享單車一樣,都是為了方便下一位用戶使用,所以相對而言還是合理的。若沒有成功歸還充電寶,它便會一直處于計費狀態,這樣對用戶不利;如果歸還了但不支付,又會對下一位用戶不利。但所有這些的前提,都應保證用戶知情且同意。”何延哲說,“主要問題是現在各種系統的彈窗太多了,消費者也記不住自己是否同意過。因此,若要充分保障用戶的知情同意權,就必須要有明確的撤回機制。”
葛夢瑩發現,商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在快遞和支付平臺的提前告知內容里,是完全沒有出現過的新主體,系統界面上只有《付款授權服務協議》。其第2.3條顯示,用戶授權了特定第三方向支付平臺發送扣款指令,并授權支付平臺接到特定第三方指令后,將扣款指令傳遞給其他付款渠道服務主體扣款。她解釋說:“這里提到了兩個主體:特定第三方和其他付款渠道服務主體,但該條款只明確了特定第三方的具體指向,沒有明確其他付款渠道服務主體。而商城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就屬于該條款中的其他付款渠道服務主體,我從未與其簽署過任何形式的協議。”
自動扣款涉嫌侵權
據葛夢瑩介紹,《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由消費者自主選擇;在服務期間內,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
《網絡支付服務數據安全指南(征求意見稿)》也指出,為避免未經用戶授權的資金扣劃,自動支付扣款時,網絡支付系統應根據用戶自動扣款授權協議,自動生成自動扣款協議編號,定期發起扣款驗證。
對此,葛夢瑩認為,上述自動扣款行為顯然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但經營者可能會辯解,稱其在消費者第一次付費時,就已在界面上用不太明顯的小字說明了開通即同意的“潛規則”,因此后續的扣款行為就無需經過消費者再次同意了。自動扣款協議已達成,并且已給過消費者選擇權,消費者可以隨時取消,只是自己沒注意或者忘記罷了。
然而,關于自動扣款,經營者的義務應當在自動續費前5日,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并由消費者自主選擇;在用戶選擇了自動續費后,接下來的自動扣款操作也應在每筆交易中驗證協議關系,確保自動扣款是由簽約商戶發起的。“每一次的自動扣款都應驗證扣款方與用戶的協議關系,扣款方也不應是莫名其妙的其他第三方。”葛夢瑩說道。
自動續費的“啞巴虧”
“自動續費和自動扣款的法律關系完全不一樣。”葛夢瑩介紹說,“自動續費的性質是服務合同關系,而自動扣款是基于免密支付的委托合同關系。”
早已卸載的APP還在不停地續費,經營者一般都會歸咎于“用戶自己忘了取消”。何延哲認為,主要原因還是自動續費的標識不夠清晰、顯著,因此經營者的行為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如果默認勾選的‘自動續費’選項使用的是顏色很淡的字體、偏小的字號,這就涉嫌違反《電子商務法》。”葛夢瑩表示,根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目前很多自動續費操作方式,恐怕都未能盡到“顯著提醒”的義務,無法保證用戶在知情的前提下自主選擇,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葛夢瑩認為,依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在后續的每次續費行為開始前,都應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并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而不是直接就默認繼續扣款了。
當用戶長期需要使用某個軟件時,自動續費的確能帶來一些方便,用戶能享受到連續續訂的費用減免,但長期不用、停用服務的用戶,也確實有取消和退訂自動扣款、自動續費的需求。
“你上次用完后可能撤回了授權,但撤回授權是否就代表著撤回自動扣款或自動續費?”何延哲認為,用戶可能并不明白這兩者之間的不同,商家對此有義務表述清楚并醒目、明確地提示。
記者認真查看了怪獸充電小程序,并未發現有撤回鍵;在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中,記者也都關閉了該應用的支付授權,但再次打開時,依然看到的是記者的頭像和手機號,意味著在下次使用時還是會被自動扣款。優酷在其自動續費期間,記者也從未收到過任何提示。
為此,兩位專家提醒用戶,在“自動扣款”“自動續費”尚未完全規范化的今天,用戶可以在三個支付平臺上關閉相關選項,以便保障自己的資金安全:微信在“我-支付-右上角的三個點…-扣費服務”;支付寶在“我的-設置-支付設置-免密支付/自動扣款”;iOS在“設置-Apple ID-訂閱”可關閉相關選項。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