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實習記者 賈潤梅)日前,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朱宸慧(雪梨Cherie)、林珊珊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經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在上海、廣西、江西等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
業內人士表示,網紅主播稅收籌劃應合理合法,利用假賬假材料假業務等方式減少交稅,是典型的偷稅漏稅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次杭州市稅務部門披露的兩位主播偷稅漏稅將起到警示、震懾作用,明確釋放了稅收監管政策收緊的信號。
據了解,該事件與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的《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的通知》有很大關系。《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日常稅收管理,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帳建制,并采用查帳征收方式申報納稅。這意味著國家對于稅務征收監管的力度逐步加大,新興行業應遵循相應稅收規定,以防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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