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消保委發布“雙11”期間對五個平臺的直播消費體察情況:近三成主播存在不合規現象,近四成直播商品不符合國家標準。“三無產品”問題在拼多多、快手平臺發現較多。在淘寶平臺的李佳琦、抖音平臺的唄唄兔直播間內均發現問題。淘寶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涉及存在問題隱患商品已進行下架處理等。幾大平臺負責人均做出正向回應。
假冒偽劣、虛假折扣、套娃式傍名牌套路消費等問題與消費行為如影隨形,經年累月的治理與懲處有量和質的變化,但卻沒有徹底消亡。消費形式的變化帶來新型消費問題,直播帶貨售假、流量造假、水軍刷單較為常見。社會學家曼紐爾·卡斯特爾說,很多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都將如同鏡面一樣,在互聯網的世界里上演”。直播消費翻車就是消費問題的網絡呈現,有關部門主動治理和平臺及涉事網紅的反饋態度,至少說明目前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體系已建立且在不斷完善。
驅動經濟的三駕馬車中,居民消費需求是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消費在國內大循環中起到基礎作用,在“生產-分配-流通-消費”鏈路中,消費是終點也是新起點,是加快釋放內需潛力的主要著力點,也是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抓手。多年來,國家倡導促進消費、暢通供需循環,就必須持續改善消費環境,加速消除消費堵點。直播消費翻車是局部問題,及時治理既能阻止“堵點”在網絡形成,又利于補齊消費體系短板。
同時,應意識到消除消費堵點不止于出了問題再解決問題,不能陷入“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怪圈,治理應與預防并舉。首先,應引入更精細化的分類監管模式,按照直接銷售、引流宣傳、粉絲導入、短視頻種草、第三方跳轉這五類進行精細管理。其次,明確直播消費的宣傳性質,若有廣告屬性則應標注“廣告”字樣。在體系完善過程中,有關部門應輔助配套措施,平臺及從業人員應加強法律法規意識守住底線,消費者應保持理性適度消費,共同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促進經濟循環高效暢通。 (李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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