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刷臉時代”,大到智慧城市建設,小到手機App登錄解鎖,人臉識別正在全面嵌入生活的諸多場景,一些商家門店出于統計客戶等銷售需要,強制進行人臉識別。然而,由于人臉信息屬于重要的個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就可能對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
正如媒體指出,人臉信息不是誰想采集就能采集。誠如其言,人臉信息涉及到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一旦誰想采就能采,無疑會埋下諸多隱患。不過,盡管“臉不能隨便刷”是法律的明確規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都對保護公民人臉信息進行了相關規定,但是從現實來看,人臉信息“隨便采”現象一定程度存在。
法規的完善是保護人臉信息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地方立法對人臉信息的保護也在加碼。《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明確,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等被禁止采集人臉、指紋、聲音等生物識別信息。《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強制業主、非業主使用人通過提供人臉、指紋等生物信息方式進入物業管理區域或者使用共有部分。這就值得稱道。
市場主體強化自律也有利于保護好個人的人臉信息。2021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人臉識別的應用場景、使用目的、責任認定等層面作出規范。所以,對于相關人臉信息采集運營者而言,理應恪守規矩行事,保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同時,應強化對非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據報道,一些地方已經開出了非法“人臉識別”罰單。比如,今年4月21日,浙江寧波市場監管局通報,寧波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已對非法攝取消費者人臉信息行為立案16件,并對其中3件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分別處以罰款25萬元,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說,對不法行為零容忍,也有利于保護個人信息。
此外,消費者當增強防范意識。個人應認識到,去銀行取錢,不帶銀行卡,ATM上“刷臉”就能快速取款;去超市購物,不用手機掃碼,看一眼攝像頭也能完成付款……這些便捷的背后有著風險。所以,如果消費者發現可疑攝像頭“偷取”人臉信息等情況,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從而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
終歸來講,人臉信息容不得“隨便采”。誠如有律師表示,人臉與指紋、虹膜等生物信息一樣,人臉也具有唯一性,但又具有弱隱私性,不能總被遮擋隱蔽,因此更需要社會關注和法律保護。其實確實如此。在“刷臉時代”保護好人臉信息,不僅需要法律法規的健全完善,更需要各方的關注,從而祛除刷臉背后的風險。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