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等聯合印發通知,同意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內蒙古、貴州、甘肅、寧夏等8地啟動建設國家算力樞紐節點,并規劃了10個國家數據中心集群。“東數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啟動,引發人們對大數據產業的關注。
隨著數字經濟發展,數據要素的戰略地位備受重視,被譽為數據“石油”,算力也成為數字經濟的核心生產力。據有關預測,全社會對算力的需求每年將以20%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長。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算力已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東數西算”工程啟動,意味著國家整體算力水平將提升、數據產業加速發展,數據活力將不斷被激發。
然而,目前大數據的價值并未被充分開發。據大數據流通與交易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數據,每年全社會數據量增長率約40%,但真正被利用的數據量增長率只有5.4%。讓數據流動起來,真正讓數據發揮價值,激發數據活力,仍需多重努力。
近年來大數據交易漸熱,據不完全統計,自2014年以來,我國先后有40多個城市宣布籌建或正在籌建數據交易場所。今年1月,湖南大數據交易所在長沙試運營,是繼貴州、陜西、北京、上海之后,國內最新設立的第5個新型大數據交易所。
當前大數據交易市場備受矚目,盡管多地政府和企業都在火熱籌建數據交易場所,但數據安全問題等也不容忽視。業內人士呼吁,數據產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不能忘記系上“安全帶”。目前,我國數據流通交易市場建設仍處于探索期,個人數據隱私安全、企業數據商業信息安全等,都是應引發高度警惕的領域。
針對激發數據活力以及開發數據資產的價值,目前世界多國出臺相關法規。我國相繼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相關法律法規。然而隨著科技發展,我國在數據安全保護領域的實踐過程中,又發現了新的問題,如用戶被動同意個人信息采集、少兒在線隱私安全保護缺乏專項法律細化條款、數據合規審核難、違規使用數據或數據隱私外泄等,特別是數據交易領域、數據應用上仍需不斷細化法律條款。
對于數據交易,據了解,目前上海數交所的原則是不合規不掛牌、無場景不交易,個人隱私不碰,涉及國家安全、違背公共利益的都剔除在外,即在數據產品掛牌前進行合規審查、專業機構對法律風險進行認證、分級分類確定數據安全等級。特別是對于事后數據購買方違約使用數據產品的行為,目前上海數交所探索建立誠信管理制度,將違約使用數據的企業列入失信名單。有觀點認為,應探索“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交易范式,在保護個人隱私和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分級分類、分步有序推動部分領域數據流通應用。
讓數據流動起來,充分發揮數據要素的價值,善用數據要素,讓數據要素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乘數效應”,是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宗旨。但數據要素在一定程度上既具有一定的私人屬性,同時也具有天然的社會公共屬性,這給如何界定其清晰的產權權屬等帶來難度。如個人信息是否應該被默認為私權,值得探討,企業數據產權又如何界定等。有觀點認為,數據要素產權是調整人與人之間關于數據使用的利益關系的制度,如何清晰界定,需要法律的規范。據了解,當前一些潛在數據供給方存在諸多顧慮,不敢或不愿進場交易。激活數據要素的創新活力,促進數據要素的共享、交易以及價值實現等,善用數據要素,更需法律細化配套護航。完善數字經濟領域的立法是大趨勢。
前不久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提出,利用區塊鏈、量子信息等先進技術實現數據可交易、流向可追溯、安全有保障,此舉值得期待。
當前數據要素已成為數字時代的基礎性戰略資源與關鍵要素,加快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以及相關法律建設更顯重要。此外,新興產業的發展也需要法律的及時跟進與細化配套。激活數據要素,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更需加強法律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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