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規范主播信息、稅務、虛假營銷等問題。
“《意見》延續了過去兩年的監管方向,著重規范當下直播行業三大熱點問題:一是確保主播信息的真實性;二是禁止直播帶貨虛假營銷;三是平臺、主播依法納稅。”一位專注互聯網的券商分析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次規范主要針對平臺方面,突出了平臺的監管責任。
直播行業已進入強監管期,某直播平臺高管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事實上,從2020年起頭部平臺就開始探索新的商業路徑,有的企業切入社交賽道,有的企業試水出海,都是在監管趨嚴背景下謀求新的發展空間?!?/p>
在快速發展的同時,直播經濟各類問題引發關注。其中,部分主播偷逃稅事件頻繁見諸報端。去年年底,主播朱宸慧(雪梨Cherie)、林珊珊、薇婭等先后因偷逃稅被罰,至今未能復出。今年2月份,快手主播平榮(驢嫂平榮)同樣因偷逃稅被罰,賬號被下架。
對此,《意見》要求,規范稅收管理,一是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應當明確區分和界定網絡直播發布者各類收入來源及性質,并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通過成立網絡直播發布者“公會”、借助第三方企業或者與網絡直播發布者簽訂不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的免責協議等方式,轉嫁或者逃避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二是規范稅收服務和征繳,網絡直播發布者開辦的企業和個人工作室,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對其原則上采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所得稅;三是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偷逃稅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
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互動媒體標準推進委員會數字文化工作組組長包冉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過去在法律方面,對主播營收征納稅存在模糊的地方?!兑庖姟愤M一步明確了納稅范圍,比如通過網絡直播創造的收入,對MCN機構來說屬于企業經營性收入,實行大數據查賬,實征實繳,不采取核定征收。同時,主播個人提成屬于個人所得,主播和公司兩方面都需納稅?!?/p>
艾媒咨詢CEO張毅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此前,我國直播的主要表現形式是秀場直播,而秀場直播的天花板有限,隨著市場擴張至游戲、電商等領域,直播賽道越來越寬廣,涉及人員數量、交易金額隨之增長,違規行為屢見不鮮,行業整頓迫在眉睫?!?/p>
對于規范網絡直播營銷,《意見》明確,一是積極營造網絡直播公平競爭環境,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平臺和網絡直播發布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手段,對其他經營者在直播間的交易、交易價格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費用;二是維護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通過造謠、虛假營銷宣傳、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熱度,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
對此,記者聯系了斗魚、虎牙、映客、陌陌等多家直播平臺,截至發稿暫無回復。不過,3月23日,抖音直播曾表態,將嚴格治理惡意炒作、拉幫結派、煽動粉絲等十大違規行為。對于違反相關規范的主播,平臺將根據其實際行為的嚴重程度、主觀惡意程度以及造成的影響,予以停播乃至永久回收直播權限等處罰。
張毅認為,隨著在線直播行業監管政策越來越嚴格,直播行業相應的模糊空間將會減少,規范性將會增強,在線直播行業將在健康的氛圍下實現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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