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 裴宸緯 本報記者 何亮
【資料圖】
進入信息化時代,數字經濟蓬勃發(fā)展,數據的作用愈發(fā)凸顯,數據要素價值更加突出。但同時,也要看到數據的“隱患”:若被別有用心之人非法獲取、利用,極有可能對個人乃至社會造成嚴重的危害。
如何統(tǒng)籌好數據安全治理與發(fā)展,賦能國家高質量發(fā)展?在5月26日的中關村論壇分論壇之一——數據安全治理與發(fā)展論壇上,來自海內外的專家匯聚一堂,集智獻策。
管不管?平衡數據安全與發(fā)展已成現實挑戰(zhàn)
若將數字時代比作一棟樓,數據就好比是構成這棟樓的一塊塊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數據是數字時代的基礎性戰(zhàn)略資源和關鍵性生產要素。”中國科學院院士馮登國指出。
樓要建得高,勢必要求磚的承重能力強;對于我國來說,隨著數字中國戰(zhàn)略的深化,數據要素呈現出加速整合與互聯互通的趨勢,數據安全需求凸顯。馮登國認為,數據泄露、數據破壞、隱私泄露、數據失控、數據濫用、數據損壞和丟失等因素威脅著數據安全。尤其是當下,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應用場景蓬勃發(fā)展,更是迫切需要對使用者的數據進行保護。
怎么保護數據?若保護得太“差”,可能起不到相應作用;但若保護得太“死”,數據的流動性就可能受限,而只有流動的數據才能產生價值。
由此可見,如何平衡經濟發(fā)展與重要數據安全、個人隱私保護,已經成為現實挑戰(zhàn)。
怎么管?技術政策需共同發(fā)力
平衡經濟發(fā)展與數據安全、個人隱私保護,需要政策的規(guī)制。
在數據保護方面,中國有自己的經驗。2021年,被譽為“數字時代基本法”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實施,其中首次規(guī)定“個人信息可攜帶權”相關內容,不僅增強了個人對個人信息轉移與再利用行為的控制,體現了將個人信息權利還歸個人的立法思路,為個人信息流轉提供了新的方向,也將為行業(yè)帶來新的機遇。
平衡經濟發(fā)展與數據安全、個人隱私保護,還要建立適當的技術手段。
香港科技大學講座教授、加拿大工程院及加拿大皇家學院兩院院士楊強觀察到,當下,人們使用數據時,特別關心數據的安全和隱私。要解決數據安全與開放共享之間的矛盾,就要讓數據“可用而不可見”。以聯邦學習為代表的隱私計算成為滿足該目標的重要技術路徑。
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都是將不同地點的數據上傳到一個服務器中計算。而聯邦學習,則是讓數據留存在本地,用模型訪問不同的數據庫。“這就好比喂羊,我們不需要讓草料去‘找’羊,只需要讓羊去找草料。”楊強形象地解釋道,這種方式能夠讓數據“可用而不可見”,極大提升了數據的安全性。
“安全、效率、效果這三者可以非常好地平衡。”楊強總結道,在多方合作、匯集多個數據源的前提下,運用聯邦學習可以為人工智能打造通路,不僅能夠保護每一個數據源的隱私和數據安全,還能夠在符合《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范下,促進大規(guī)模數據流動,激活數據要素價值。
責任編輯:Rex_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