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1年11月1日消息,2021年第2批省級監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領域電熱鍋/多用途鍋產品12批次。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1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標準要求,對電熱鍋/多用途鍋產品的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試驗)、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接、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共1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煙臺貳陸捌電器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煙臺喜來樂商貿有限公司)、濰坊禾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長虹美菱日電科技有限公司)、濰坊奇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標稱生產企業:中山市金寶來電器有限公司)3家銷售者的3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非正常工作、機械強度、內部布線、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等。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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