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8日消息,從8月10日起,廣東省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今年全省計劃培訓企業新型學徒2.5萬人。
廣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廣東省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實施方案》明確,在廣東省制造業、服務業、新興產業等重點發展領域,面向各類企業以及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快企業技能人才培養。
該方案顯示,學徒培訓對象為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人員,以培養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為1年至2年。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培訓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由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采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
該方案指出,學徒培訓期滿后,可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結業考核,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機構培訓合格證書或畢業證書。
按照該方案規定,廣東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學徒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培訓職業(工種)等級、耗材情況等確定,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為4000元至8500元。對按規定列入企業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且培訓級別在中級工以上的培訓項目,可在學徒培訓補貼標準各同等檔次最高上浮30%。(完)(記者 程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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