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一稅收利好政策發布。10月8日,財政部發布《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稱將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即加計抵減15%政策)。
此次《公告》所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據悉,加計抵減是此次增值稅改革出臺的新政策。根據此前發布的《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此次發布《公告》,實際上是提高了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加計抵減的比例。
首都經貿大學稅收研究所副所長劉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生活性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生活性服務行業是吸納和穩定就業的重要行業,其涵蓋的服務項目也與百姓生活緊密相關,可以說是關乎民生的基礎性行業。
“2019年4月1日起,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允許享受可抵扣進項稅加計抵減10%的政策,這個政策使得這些行業在計算應納增值稅時,可以抵減掉部分應納稅額,使納稅人得到減負的實惠。這次自10月1日實施的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可抵扣進項稅加計抵減15%的政策,是生活性服務業的減稅降費政策的進一步深化,政府對生活性服務業進一步讓渡稅收利益,有利于相關行業、企業的發展,還能對穩定就業、提升百姓生活質量發揮促進作用。” 劉穎說。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深化增值稅改革,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但通過采取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加稅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在過渡期設置這一政策有利于減輕生活性服務業企業的稅負負擔,此外,生活性服務業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更加緊密,因此,這一加計抵減政策,對保障民生、穩定市場、擴大消費有著重要促進意義。
記者 潘亦純 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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