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記者從云南省質量提升行動推進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云南省游客退貨機制建立運行以來,共受理退貨申請1876件,退貨金額1870萬元(人民幣,下同)。
云南省市場監管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陳百煉介紹,2017年開展質量提升行動以來,云南省全力提升服務質量,完善旅游行業標準體系,推進旅游新業態標準建設,建立健全旅游服務“云南標準”。全面推行“1+3+N+1”旅游綜合監管模式,集中開展旅游購物場所整治行動,強化線上線下執法檢查,旅游市場秩序持續向好。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副廳長楊德聰表示,為推進旅游誠信體系建設,最大程度保障游客合法權益,云南省從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實行“30天無理由退貨”制度,出臺了《全省游客購物退貨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在“游云南”APP開發上線“我要退貨”功能。
目前,云南省各州市、縣市區設立游客購物退貨監理中心101個,在全省15個機場、主要旅游城市火車站、重點景區、賓館飯店等游客集中區域設立退貨服務點236個,籌措退貨墊付準備金1347萬元,設計制作了全省統一的游客購物退貨標識、退貨監理中心(服務點)標牌和宣傳海報。
據楊德聰介紹,游客退貨機制建立運行以來,共受理退貨申請1876件,退貨金額1870萬元,有力保障了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游客好評,進一步提升了云南旅游形象。(完)(杜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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