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2 日消息 據澎拜新聞,溫州瑞安市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利用漏洞從外賣平臺騙取 45 萬余元的詐騙案,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七年。
簡單來說,徐某自恃深諳平臺規則,利用他所發現的某外賣平臺“申請退款先行墊付”機制進行多號騙退款,因為他(作為賣家)已經收到結算款后又通過這種漏洞騙取了平臺的退款(作為買家),而平臺無法追回(原應扣除后續訂單款項,但他已不再經營)。
IT之家了解到,在去年 3 月到 9 月的半年時間里,徐某共通過 10 家店鋪虛假下單共計約 50 萬元,直到 10 月被公安機關抓獲才罷休。
經法院查明,徐某在此期間共騙取平臺墊付款 452823 元,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故判處徐某有期徒刑 7 年,并處罰金 70000 元。
責任編輯:Rex_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