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4 日消息據北京消防發布,8 月 1 日,在新規施行的第一天,北京市豐臺區消防救援支隊日前針對轄區一高層小區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的行為,開出了全市首張電動車違停罰單。
8 月 1 日上午 9 時許,豐臺區消防救援支隊的防火監督員開展“回頭看”式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在方莊亞勝鉑第公館 B 座一樓樓道及公共辦公區域存在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的情況,且開閉式防火門依舊打開著。此前檢查時曾發現該問題,并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整改。
《規定》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對違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機構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罰款。
IT之家獲悉,隨后,豐臺區消防救援支隊的防火監督員對違規的亞勝鉑第公館做出 3000 元罰款的處罰,對違規的非經營性個人做出罰款 1000 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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