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宅基地歸誰?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戶口已經遷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子女戶口遷出的,農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繼承,不論子女戶口是否在本村內。在房屋存續期限內,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至房屋消滅時止。原是農村居民,子女參加工作已為城鎮人口,在農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權應當交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房屋還存在的,其房屋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宅基地允許房屋繼承人使用。
如繼承人要求處理房產,可以采取以下做法:將房屋折價給土地所有者,將房屋出售給有正住戶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沒有達到宅基地使用面積的當地居民,并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手續,允許依法將房屋出租,按規定交納土地使用費。
老宅基地上建房屬于違建嗎?
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經批準不是違建。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屬設施,但宅基地使用權人在本村已建房屋的不可以再次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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