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公司因財務造假拉響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警報。
4月19日晚,*ST奇信披露關于收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簡稱“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顯示,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擬對*ST奇信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及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事先告知書相關違規事實顯示,*ST奇信連續多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5年至2019年連續五年虛增利潤總額總計17.85億元,將導致公司經追溯調整后連續5年凈利潤為負,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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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外,公司本身已面臨財務類強制退市風險。根據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業績預告》,*ST奇信預計2022年度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9600萬元至-6800萬元,若公司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在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后將被終止上市。
*ST奇信將于4月20日起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無需停牌,簡稱仍為“*ST奇信”,證券代碼不變,仍為00278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根據公告內容, *ST奇信的財務造假行為早在IPO時就已開始,其《招股說明書》存在多處虛假記載:
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等方式,分別虛增利潤22404.80萬元、25121.56萬元、37002.70萬元、18058.59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7.21%、131.96%、162.94%、157.56%。
上市后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在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報告中,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體外支付少計費用等方式,分別虛增利潤37089.22萬元、32518.24萬元、39690.38萬元、37928.10萬元、31226.78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79.68%、203.47%、201.35%、158.94%、242.64%。
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也編造了重大虛假內容:
2020年4月3日,奇信股份公告《2020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其中所含2017年、2018年財務數據存在《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的重大虛假內容。同日,奇信股份完成“20奇信01”的發行,募集資金2億元。
上述事項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修訂)第 9.5.2 條第(三)項及 9.5.3 條第 (一)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深交所:從嚴懲戒財務造假行為
根據事先告知書,公司上市后連續5年存在虛假記載,財務造假金額巨大,喪失基本的誠信,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對投資者信心和信息披露秩序造成嚴重損害。
據上證報記者向深交所了解,針對公司本次披露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深交所已第一時間對公司股票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并將從嚴懲戒財務造假行為。
公開信息顯示,近年來,深交所對*ST奇信及相關股東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頻頻出手。2020年以來,深交所對公司業績預告信息披露違規、5%以上股東違規減持、會計差錯更正及信息披露不及時等違規事項向公司及相關股東做出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2次,發出監管函5封。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揭示的違法違規事項,深交所將切實擔負起一線監管職責,對重大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不姑息、零容忍,及時啟動紀律處分程序,從嚴從快實施違規懲戒。同時,還將堅定不移地履行退市主體責任,持續關注行政處罰進展,根據處罰結果和退市規則嚴把退市制度執行關,暢通市場出口、凈化市場生態,促進形成優勝劣汰市場機制,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公司面臨雙重退市風險
除本次新增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外,*ST奇信本身已面臨財務類強制退市風險。
因公司 2021 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值,奇信股份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而根據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公司預計 2022 年度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9600萬元至-6800萬元。若公司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會因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而被終止上市。公開信息顯示,*ST奇信將于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
公告稱,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 9.1.6 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兩項以上終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觸及先適用的原則實施終止上市交易。
即如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前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或收到處罰決定書但上述違法行為未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且公司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會因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而被終止上市;如*ST奇信在 2022 年年度報告披露前收到中國證監會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且違法行為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會因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的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而被終止上市。
近年來,*ST奇信主營業務持續萎縮,連續出現大額虧損。深交所連續多年對公司定期報告進行監管問詢,持續關注公司業務模式規范性、異常資金流出情況、成本費用確認的準確性、完整性,特別是大額包干費用計提依據及是否存在跨期確認費用等問題,要求公司盡快核實并披露,并督促公司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自2022年5月6日公司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以來,深交所持續督促公司強化退市風險揭示,*ST奇信就面臨的退市風險多次提示并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編制及審計進展有關公告。
責任編輯:Rex_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