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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辱罵他人的博文設置“轉發抽獎”;“大V”私信被罵后“掛人”泄憤;朋友圈盜圖冒充他人發送不良信息……隨著社交網絡不斷發展以及新技術的應用,新型網絡暴力手段層出不窮。在沖破道德底線、破壞網絡生態的同時,也給司法實踐帶來了新挑戰。(8月10日《工人日報》)
過去的網絡暴力,主要是通過跟帖、私信等方式,對受害者進行謾罵、抨擊、侮辱、誹謗等。隨著網暴案件頻發,有關部門開展“清朗·網絡暴力專項治理行動”,社交平臺等對網暴者進行處置,傳統網暴行為有所收斂,情況正在好轉。不過,借助新技術,網暴在當下又呈現出新形式、新特點。
所謂新型網暴,主要表現為合成虛假照片、制作表情包、傳播“AI換臉”視頻……即利用新的合成技術、AI技術等實施網暴。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發現,為了擴大侵權范圍,出現“抽獎轉發”“0.01元鏈接掛人”等新侵權形式,助推侵權信息迅速廣泛傳播。由此可見,新型網暴借助新形式,正在不斷擴大傳播力、影響力,對網絡生態帶來不良影響。
相對于傳統網暴,新型網暴由于借助新技術、新手段,對受害者傷害更大,對網絡生態破壞更嚴重。在一起典型案例中,李某通過社交平臺發文辱罵趙某,并且對該博文內容設置“轉發抽獎”。受此激勵,更多網友參與網暴,導致該條博文的轉發量超過4000次,評論數超過400條。
而且,由于很多人尚不了解、不適應新型網暴,一旦遭遇網暴,受害者往往面臨取證難、維權難的困境。除此之外,由于新型網暴侵權行為復雜多樣,加大了司法認定難度,也增加了司法辦案成本。所以,對于利用新技術侵權的新型網暴,治理動作也要隨之更新。
盡管新型網暴在形式上不斷翻新,但其本質上還是侵權行為,理應受到司法嚴懲。無論是設置“轉發抽獎”的李某,還是“掛人”泄憤的大V博主劉某,均被法院判決構成侵權,當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雖然在司法認定上不存在難度,但想要遏制新型網暴,還要從制度與技術上抓住要害。
2022年11月,中央網信辦印發通知,要求加大網暴治理力度,進一步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這就抓住了治理的關鍵。因為任何網暴行為都脫離不了平臺,只要平臺盡責,網暴就能在第一時間被發現,受害人就能在第一時間得到保護。
今年,又有兩部與網暴相關的文件正在征求社會意見,正式出臺后有望對網暴形成有效遏制。一個是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依法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可增強法治威懾力。另外,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首次對網絡暴力信息作出明確定義。
其中后者提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提供針對網絡暴力信息的一鍵取證等功能,提高證據收集便捷性。這給了我們解決取證難的想象和期待。
新型網暴不止是眼前的侵權形式,隨著新技術的出現,還會出現新的花樣。這就需要我們一方面在制度設計上,為治理新型網暴留有空間,盡量避免制度滯后于侵權“創新”;另一方面,反新型網暴,從平臺方到監管者,也要及時研究推出新技術手段應對新的侵權行為。
責任編輯:Rex_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