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節奏的生活容易導致這樣一個弊端,不少人在閱讀上不再是“碎片化”的閱讀,但是在思維上依然是“碎片式”的思考方式,看到一點極具煽動性的消息很快先入為主,來不及多加一層思考。
好比近期,一篇名為“深扒蒙牛伊利的六大罪狀,媒體不敢說,那就我來說”的文章突然引爆熱點,作者展現出“一腔孤勇”的氣勢,好似一個孤身作戰的戰士發布了一篇戰術檄文,其中激烈的情緒迅速挑起大眾的怒火。
(相關資料圖)
當然,現在看來原文章已經刪除,乳制品工業協會也很快做出澄清,但作者毫不放松,緊接著發布第二篇文章——《我上了熱搜第一:因為曝光了蒙牛伊利,乳協要我道歉、注銷,我想求個公道》。該文章再次引起熱議,而作者也擺出一副“受盡迫害”的姿態,字里行間透露出“正義不屈、戰斗到底”的味道。
然而,作者向伊利蒙牛的聲討,究竟是正義發聲還是蓄意抹黑呢?就目前來看依然值得深思。
首先在作者的自我塑造中,自己只是一個嫉惡如仇的獨行俠,因為媒體不敢說自己才出來發聲,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作者王小七發布文章的公眾號“世界燈火君”,背后的賬號主體正是一家互聯網公司,本身就具備盈利性質,屬于商業行為。既然是商業行為,很難不讓人懷疑背后公司的真實意圖。
在自媒體時代,黑公關的現象并不少見,對于圈的黑公關大眾比較熟悉,接觸相關消息時倒十分警惕,然而針對企業的抹黑,普通人實際上很難防備。當然這不是普通大眾的錯,作為消費者,對質量安全敏感幾乎是本能,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心態更是普遍,然而正是這種心態,反而容易受到利用。
而在輿論的制造上,大眾最為熟悉的食品安全問題,是最容易吸引眼球的話題,配合激烈的情緒措辭,大眾很容易受到引導,即使對某一篇文章不十分信服,快速傳播卻是大眾的本能。
對于利用輿論盈利的商業公司而言,他們需要恰好的是廣泛的傳播,而不是十分的信服。尤其在引爆熱點的情況下,任何一家看重信譽的企業不能不為之恐慌,這樣又將帶來多少盈利空間也不消細說了。
其次,王小七的這篇文章,本身也存在諸多漏洞。好比其中提到的質量標準問題,在標準的制定過程中,標準起草單位要廣泛征集社會各界包括企業的意見,以使標準更加合理,這是國際通行做法,企業參與標準的制定,是權利也是責任義務,單純由兩家企業左右標準,未免臆想得過于荒唐。
當然,臆想也是這一文章的特色,在后文中,作者再次發揮了臆想的能力,比如文章中提到,及的標準要比國內高得多,要求蛋白質含量不低于3.1g/100g,則要求不低于3.3g/100g。然而,這仍然是一條不實信息。
實際上,強制性標準 EUNo 1308/2013 標準規定生乳蛋白含量為:≥2.9% 脂肪含量為 3.5%時;優質乳條例 Grade “A” Pasteurized Milk Ordinance 規定生乳蛋白為≥2.0%。
如果如文中所說,蛋白質含量低于3g/100g的牛奶都是垃圾,那么全世界的牛奶都是垃圾,倒也不必厚此薄彼。如果作者真的是出于正義發聲,又何必要捏造事實呢?恐怕沒有人會認為謠言是從正義中來。
作者似乎忽略了一點,出于批判伊利蒙牛的目的,不惜美化歐美乳制品標準,實際上是在變相地抹黑國產乳制品標準,要知道,國產牛奶可不止伊利蒙牛,還存在其他的民族企業,符合標準的民族奶都成了“垃圾”,反而蛋白質含量可能不如國產的牛奶成了標桿,這簡直滑天下之大稽,如何讓人相信這份“正義”用心。
至于其他的漏洞,不妨簡單一提,巴氏奶和常溫奶,無非是一個方便儲存,一個隨買隨喝的問題,發布“禁鮮令”,也制定食品標簽指南時標簽正規化的合理要求。至于向提供最好的牛奶,更是一個烏龍,向提供最好的牛奶,向內地提供的,不也是最好的牛奶嗎?甚至向澳大利亞、新加坡、緬甸、、澳門等多個和地區都是同一個標準。
就是這么一篇錯漏百出的文章下架后,作者竟然還發出第二篇文章訴“委屈”,這就有些古怪了,如此孜孜不倦地抹黑國產乳制品行業龍頭企業究竟是何居心?如何是再敲一筆企業的“公關費”,那實在是煞費苦心。
也有人提出,在國產奶業蒸蒸日上的情況下,外資品牌從國人首選淪落為國產陪襯同樣并不甘心,國產龍頭奶企突然經此風波,有沒有他們干預的因素呢?這點只能留給時間去探尋了。
責任編輯:Rex_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