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月16日電 (記者 陳杭 杜燕)《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北京市將加快條例落實落地,大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出更多城市高品質活力空間。
這是記者16日從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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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張國偉介紹,去年8月,北京市人大組織開展為期12天的“萬名代表下基層”活動,先后有7.6萬余名市民群眾對條例提出了意見建議,整理匯總10272條,為立法工作順利推進奠定了堅實的群眾基礎,更是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體現。
張國偉表示,這部法規緊緊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政府統籌、市場運作,明確多方面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堅持民生優先,兼顧各方主體利益;把握好立法與改革的關系,為推動北京市城市更新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為在減量發展形勢下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破解現實難題提供了頂層設計。四方面亮點如下:
一是明確了5大類12項城市更新內容。北京城市更新的特點是“減量發展”,不搞“大拆大建”。《條例》明確了北京城市更新包括居住類、產業類、設施類、公共空間類和區域綜合性5大更新類型、12項更新內容。其中,居住類城市更新包含了大家較為關注的老舊平房院落保護修繕、危舊樓房改建和老舊小區改造等。《條例》最大程度回應了社會各界關于城市更新的認識,形成了最大公約數,為下一步實施推動指明了方向。
二是提出城市更新9項基本要求。為確保更新項目規范、有序開展,《條例》提出了9個基本要求,體現在三個“要”上。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補短板、強弱項,改善人居環境,完善城市功能。例如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優先把空間資源用于補充群眾急難愁盼的菜店、理發店等公共服務設施,針對當前城市內澇、管線老化等暴露出來的問題,通過城市更新“治病”,補齊短板。二要把握城市更新的底線。城市更新不是大拆大建,要堅持敬畏歷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態,要傳承歷史文脈,保護城市風貌,留住鄉愁記憶;還應加強既有建筑改造管理,消除危險和安全隱患。三要突出高質量發展。加強科技驅動,開展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推動數字技術創新與集成應用;實施適老化改造,提升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以綠色、智慧、健康、安全、韌性等新理念引領城市更新。上述基本要求,將在后續工作中通過規劃、導則、政策制定等,貫穿到整個城市更新的全過程,確保落實落地。
三是充分發揮物業權利人的主體地位和主責作用。條例充分保障物業權利人在城市更新實施全過程的合法權益,在實施更新前,物業權利人可以向各級政府部門提出更新需求和建議;在實施更新過程中,物業權利人享有對項目進行表決、知情、監督、建議的權利;在完成更新后,享受合法的經營權和收益權。同時,物業權利人也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意愿調查、參加協商活動、提供相關資料、配合施工實施以及承擔相關費用。
張國偉說,《條例》明確要完善物業權利人依法參與城市更新規劃編制、政策制定、民主決策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協商共治機制。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通過社區議事廳等多種方式,搭建起協商平臺,充分了解群眾的需求,聽取意見和建議,多與群眾商量著辦,真正落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要求。
四是以改革精神破解堵點難題,推動城市規建管深刻轉型。城市更新是對存量資源的提質增效,不同于新建開發,要根據更新的需要和特點重塑規建管各項政策保障。《條例》從土地、規劃、資金、審批等方面明確了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推動城市建設方式轉變,為城市發展注入新動能,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讓城市更新成為投資領域新藍海。
張國偉表示,在規劃、土地方面,《條例》提出了建筑規模激勵、用途轉換和兼容使用、國有建設用地配置方式、土地過渡期、土地續期與彈性年期等規定。在資金保障方面,鼓勵通過設立城市更新基金,發行地方債券、企業債券以及住房公積金等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籌集城市更新資金。在審批機制方面,通過方案聯合審查、手續并聯辦理、提前開展招投標等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張國偉說,北京市將加快城市更新條例落實落地,大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出更多城市高品質活力空間,主動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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