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單位曠工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期限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當是依據用人單位制定的單位規章制度而定。解除勞動合同不一定需要支付賠償金,還應當看是否違法解除。
【資料圖】
一、
單位曠工多少天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曠工幾天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至于曠工幾天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可以制定單位內部管理制度,根據情況自己制定。如果單位沒有員工手冊規定曠工幾天是嚴重違反單位制度,只是口頭告訴職工,是無效的。員工不需要遵守口頭的規定,只需遵守員工手冊的規定。
如果單位有規定曠工幾天是嚴重違法單位制度。《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即使是因嚴重違反制度而辭退員工,用人單位也應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果只是口頭通知被辭退,也是無效的。
二、
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金嗎
提醒您,解除勞動合同不一定要賠償金的,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無過失性辭退、經濟性裁員的,應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三、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有用嗎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有用。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此外,法律還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責任編輯:Rex_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