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云裳羽衣》宣布繼續提供游戲服務的公告。
游戲停服、賬號被封、裝備買賣糾紛……伴隨著網絡游戲的出現和發展,與其相關的糾紛頻發,特別是有關虛擬財產的糾紛成為其中焦點。《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網絡虛擬財產糾紛中,消費者由于相關知識欠缺、取證難、維權機制不夠健全等因素,往往會陷入維權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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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號或停服常惹糾紛
進入11月,又有兩款游戲停服。2021年開測的3D回合制手游《古劍奇譚木語人》將于2022年11月18日11時起正式停止運營;此前,《冒險島2》國服已于11月2日停止運營,原因是騰訊與游戲開發商的代理協議即將到期。
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游戲出版工作委員會今年7月發布的《2022年上半年中國游戲產業報告》顯示,我國上半年游戲市場收入高達1477億元,用戶規模約為6.66億人。作為數字技術的應用場景和數字經濟的重要載體,網絡游戲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不少新型法律糾紛。《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每當游戲停服,常常會引發相關虛擬財產糾紛。2018年6月公開測試的3D古風換裝手游《云裳羽衣》于今年2月份宣布,由于騰訊與《云裳羽衣》游戲開發商的代理協議即將到期,計劃在4月28日11時正式停止運營,關閉游戲官網及服務器。此舉引發大量玩家不滿,因不認同該游戲的補償方案,不少玩家進行了投訴。《云裳羽衣》官方隨后中止了停服流程,宣布繼續提供游戲服務。之后,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微博發起關于“網絡游戲停服問題”的問卷調查,其中不乏“虛擬財產歸誰所有”“停服需要賠償嗎,賠償形式是什么”等問題。
一般來說,游戲運營商會在用戶進行注冊時彈出《用戶服務協議》彈窗,只有勾選同意,才能成為游戲玩家。在用戶服務協議中,游戲廠商往往會寫入“公司有權刪除用戶的游戲數據”。因此,許多玩家不得不面對一個現實:游戲里的虛擬財產并不真正屬于自己。在游戲廠商決定停服或封禁、刪除玩家的游戲賬號時,賬號以及其中包含的所有道具、裝備等也會一并消失。
虛擬財產成糾紛焦點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梳理各地法院審理的相關案件,發現除了游戲停服或者封號,游戲賬號或裝備等被盜、裝備交易欺詐等也是引發糾紛的重要原因,虛擬財產成為案件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
前不久,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網絡游戲虛擬財產侵權案件。原告成先生是某款手游玩家,其間一共充值約20萬元。2019年10月31日,該手游運營商發布停止游戲運營的公告,并表示會將游戲玩家歷史充值總額的5%轉移到其他游戲作為補償。成先生將涉案手游運營商告上法庭,主張涉案手游運營商停止游戲運營侵害了其合法權益,要求退還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3萬余元,以及賠償因終止運營而將失效的游戲服務折合100萬余元及利息等。但手游運營商稱其終止網絡游戲服務運營并無過錯,無需承擔侵權責任。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一審也宣判了一起游戲裝備買賣合同糾紛案。2021年12月,傅某將游戲裝備借給汪某某使用。后因汪某某的游戲賬號被鎖,無法返還游戲裝備。汪某某遂與傅某簽訂名為租賃實為買賣的游戲裝備協議,約定游戲裝備的價值參照網絡游戲平臺標記的價值確定為6500元,并約定汪某某于2022年6月16日付清價款,逾期將按照價值的2%支付利息。2022年4月,汪某某向傅某支付700元,余款5800元及逾期利息一直未支付。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網絡虛擬財產依法受到保護,但并未對網絡虛擬財產的類型和范圍進行明確規定。”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呂來明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理論和實踐中一般認為虛擬財產主要包括幾種類型:一是網絡虛擬物品類,如網游道具、人物形象、服飾、網絡虛擬物品等;二是網絡虛擬貨幣,如游戲幣、比特幣等;三是網絡店鋪及用戶的注冊賬號、密碼;四是網絡身份信息,如用戶的郵箱、QQ賬號、密碼等。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一庭副庭長朱閣認為,網絡游戲中具有財產利益屬性的游戲道具,屬于網絡虛擬財產。“在游戲中,虛擬財產可以根據獲取來源不同,分為充值類虛擬財產和非充值類虛擬財產。充值類虛擬財產是玩家充值后,直接獲取或兌換的尚未使用的游戲道具。非充值類虛擬財產是指玩家在游戲過程中獲得的虛擬財產,如任務獎勵、關卡掉落等。”朱閣對《中國消費者報》說。
北京互聯網法院法官李文超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網絡虛擬財產是指為所有人支配和控制且能帶來經濟利益或精神利益的存在于網絡空間的數字化、非物化財產。《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是網絡虛擬財產的概念第一次寫入民事基本法律,且規定在民法典總則篇“民事權利”一章。這一條宣示了對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并為之后特別法的規定提供了法律依據。
相關法規尚待完善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中認為,游戲裝備存在于網絡游戲空間內,具有合法性,具備一定價值,能夠為人們掌控,滿足人們的需求,在一定條件下可進行交易,亦應受到法律保護。
“游戲道具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當獲得法律保護。”朱閣表示,對于充值類虛擬財產,若玩家在受到損失時,尚未享受該財產所帶來的回報,則網絡游戲運營商有義務將玩家充值的該部分金額予以返還。對于非充值類虛擬財產,在判斷玩家的虛擬財產損失時,應當結合該財產的獲取來源、難度,玩家在消費時產生的樂趣、享受服務的時間長短等因素綜合考慮,合理確定虛擬財產的數額。
呂來明表示,實踐中對于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主要是從兩個角度進行。一是用戶與經營者之間,適用合同制度,認定網絡服務提供者違約或確認經營者制定的不公平格式條款無效。二是對他人盜用用戶賬號獲得網絡虛擬財產的,依侵權責任制度的規定確定承擔賠償責任。“但現行法律對于網絡虛擬財產的性質、歸屬及法律救濟的規定并不明確,因而對網絡虛擬財產能否進行物權法上的保護存在爭議,需要通過制定相關法律加以明確。”呂來明說。
李文超也表示,《民法典》只是原則性規定了虛擬財產的保護范圍、權利人及權利范圍、權利的行使及侵權保護等細節問題,仍需進一步完善細化。他認為,對于虛擬財產的歸屬問題,游戲運營商與玩家用戶在格式合同中關于游戲賬號、游戲道具等虛擬財產歸屬的約定,在不違反格式條款法律規則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的前提下,原則上應當予以尊重。但同時,玩家用戶對創建的賬號、角色和獲取的虛擬財產也享有權利,這一權利受法律保護。游戲服務商作為網絡服務平臺方,還負有維護網絡安全、保護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禁止提供法定貨幣逆向兌換等方面的法定義務。
“現在越來越多的經濟活動在網絡上進行,虛擬財產的表現形式也不僅僅只有游戲道具這一種。”朱閣表示,前述網絡游戲虛擬財產侵權案件,通過對游戲道具損失的界定和其保護邊界的闡明,以期觸類旁通、見微知著,更好地規范社會預期,指引社會公眾行為。只有夯實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明晰虛擬財產的法律保護邊界,才能更好地保障數字經濟有序發展。
●專家觀點
消費者應積極主張合法權益
國內外多家游戲公司的用戶協議中都有“刪除非活躍賬號”的相關條款,大部分玩家通常會選擇“點擊接受”。2021年,一位玩家就因此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運營商莉莉絲游戲,爭議焦點在于“游戲公司是否有權刪除365天未登錄的賬號”。
案件于2021年10月11日一審結束,判決認定《莉莉絲游戲許可及服務協議》(以下簡稱為《服務協議》)第5.3條無效,但駁回原告其他請求。隨后,莉莉絲游戲提起上訴,二審于2022年7月25日宣判,維持原判。
一審法院認定,雙方爭議的《服務協議》是游戲公司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內容不可協商,屬于格式條款。根據《合同法》規定,格式條款中,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當事人主要義務,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一律無效。游戲公司設定的連續365天不登錄期限并不合理,處置方式(刪除賬戶)也“缺乏交易之誠實信用”。該條款免除了游戲公司運營的義務,排除了玩家玩游戲的權利,屬于無效條款。
二審法院表示,如果協議條款明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合同法》,可以認定為部分條款無效。本案中,莉莉絲以及其他公司處置游戲賬號的方式,對未注意或遺忘條款的游戲玩家而言過于嚴厲。玩家面臨無救濟措施而直接喪失合同主要權利的風險,過失與承擔的風險并不相當,超過了必要限度。最終,這一條款被判定無效。
北京互聯網法院綜合審判一庭副庭長朱閣表示,在網絡虛擬財產權利糾紛中,權利人有證明自己遭受損失具體大小的義務,但是基于相關數據主要儲存于網絡游戲運營商服務器中的客觀情況,權利人承擔舉證責任往往依賴于游戲運營商的配合,具有一定難度。因此,在權利人已經完成初步舉證、網絡游戲運營商又不提供新證據的情況下,應當支持權利人所主張的虛擬財產的種類與具體數量。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呂來明提醒消費者,在現行法律規則下,消費者維權主要應當關注以下幾點:一是平時注意保留、保存自己注冊網絡游戲賬號、購買游戲道具、游戲幣等相關信息的證據。二是對于游戲賬號密碼進行保護,防止密碼及相關信息泄露和虛擬財產被盜。三是當服務商出現違約或虛擬財產被盜等情形時,積極主張權利,對于經營者制定的免除主要責任和限制用戶主要權利的不公平條款,要明確主張其無效。
責任編輯:Rex_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