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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wǎng)訊:從市規(guī)劃資源局獲悉,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市農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成果正式公布,將于6月1日實施。農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是指縣級以上政府根據(jù)需要針對農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按照不同利用類型,分別評估確定的某一估價期日的平均價格。
我市農用地基準地價以2021年1月1日為基準期日,按照耕地、園地、林地、坑塘水面、設施農用地5類土地用途,將土地劃分為4個級別,使用年期為30年,權利類型為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承包經(jīng)營權,地價水平為每畝1.28萬元至6.41萬元。
我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以2021年1月1日為基準期日,按照住宅、商服、工業(yè)、公共服務、交通運輸五大類細分的21種土地用途,將土地劃分為4至8個級別,使用年期除宅基地無年期限制外,其余用途參照城鎮(zhèn)建設用地法定最高出讓年限,開發(fā)程度為“五通一平”,地價水平為每平方米109元至4030元。
此項成果與城鎮(zhèn)基準地價共同構成我市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政府公示地價體系,為農用地承包經(jīng)營權流轉、集體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市交易價格評估提供參考依據(jù)。(津云新聞編輯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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