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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充電樁計時器“比正常快三分之一”;充電樁“虛電多”,充的電不經用……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不少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存在收費亂象,包括設置最低消費、預付式消費、霸王條款、自動續費、打包收費等,引發不少居民吐槽。
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收費亂象確實讓一些使用者很不舒心。比如,有的充電樁設置了最低計費單位,“少補多不退”;有的小區里的充電樁,除了電費外,物業還要收取諸如損耗費、服務費等;有的地方在實施充電設施統一收費標準后,仍有企業未嚴格執行相關定價、實現價費分離……
為治理電動車飛線充電、進樓充電等問題,各地各部門可謂下足了功夫,通過堵疏結合,在供給端和需求端同時用力,公眾也逐漸開始接受、支持通過固定充電樁充電。然而,媒體報道的上述收費亂象,幾乎涵蓋了消費領域的各種問題,如果不盡快予以重視和治理,那么一些居民恐怕會回到私拉電線、在家充電的老模式。
解決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收費亂象要從問題出發,找出病根,辨證施治。
比如,在收費方面,要一碼歸一碼。比如,物業公司與充電樁公司合作——物業提供場地、充電樁公司負責安裝運營設備的,要實現價費分離,分別計價、分別收取,不得混合收取。如果物業公司購買充電設施自主經營的,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同樣要明碼標價,業委會、街道社區等要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比如,關于設備“貓膩”問題,有關部門要加大質檢力度。既要預防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也要預防運營單位私自改變充電樁參數,更要預防廠家與運營單位通過非法合作來對消費者進行揩油。
再有,要集中清理霸王條款。要充分保障消費者選擇權,不得強行推行“套餐式”計費方式;要對已收取的預付費資金加強監管,防相關企業擅自挪用資金跑路。
總之,電動自行車充電涉及安全問題,也涉及公眾的使用體驗、出行便利,甚至關乎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各地、各方面應通過更精細化的治理,把好事辦好。
責任編輯:Rex_16